合同为固定总价,钢材上涨,承包商又该如何?

朋友工地最终还是停工了,钢材价格一度上涨,年前签的合同,说好的固定总价,现在实在兜不住了,只得停工重新谈。

2021.05.20

朋友工地最终还是停工了,钢材价格一度上涨,年前签的合同,说好的固定总价,现在实在兜不住了,只得停工重新谈。

 

其实,合同中有相应的调价条款,总包单位损失5%,再高的就根据市场信息调整。朋友也根据合同来实施了。可甲方套路太多,中间负责人换了一批又一批,好不容易签了字现在又不能奏效。把人都整疲乏了。实在无奈,于是就干脆停工重新谈判。

 

停工后甲方急了,立马派人来详谈。朋友也不说多的,就一句按合同办事,他也不指望甲方能把所有的窟窿都填补上,只要自己不至于亏损太多,也就认了。甲方看朋友态度坚决,于是马上让负责人签字走完流程。


现在原材料占比大特别是做钢结构工程,怕是难得有不亏损的吧。再看钢材老板,发现他们也不容易。价格一个价,钢材销售商也根本不敢大批囤货,就怕哪天跌了。导致他们普遍都没有库存,都是按订单发货,这样行情都是不赚钱的,有价无市,还不如以前的订单多。

 

现在看来受波及的每个行业都不容易,对于钢材价格上涨,更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固定总价或者固定单价合同文本中,规范的合同文本中应有风险范围及范围外调整的内容。

 

即使是固定总价合同,如果签订的是建设部99文本,也包括通用条款中关于价格上涨时的调整内容,通用条款第八条第30款确定变更的内容,约定了承包人提交变更工程款报告的期限和价格变更标准,约定发包人在收到变更报告后14天内不予变更的,视为同意变更内容。最后建议与甲方和业主进行充分协商,以友好方式解决合同价问题才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