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中不得倾向央企、国企!利好政策之下,无经营主体的中小工程商如何参与?

近日西藏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进一步优化建筑业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了相关招投标的规定,其中一条为:不得将央企、国企特定企业规模和业绩等作为招标门槛限制其他企业平等参与。

202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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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门槛过高,中小工程商难以参与

以往在招投标环节上建筑行业央企、国企优势过于明显:关系网强大、资质等级高、工程业绩好。一些工程在招标阶段设置只有央企、国企才能达到的高门槛,很多中小工程商根本无法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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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改革打破壁垒,中小工程商竞争加剧

为了优化建筑业营商环境,保障各工程企业发展,招投标市场改革也在不断深入,一些利好政策也在陆续出台。中釜认为,建筑行业招投标环境越好、越公平,中小工程商也能获得更多的发展机遇,但同时需要关注的是,降低招投标门槛后,中小工程商面临更加“内卷”局面,竞争也将更加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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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经营主体的中小工程商如何参与?

中小工程商占到我国建筑行业80%以上,其中的大多数都没有资质和独立经营权益。随着工程招投标领域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监管环境也越来越严厉。以往纯靠关系、以简单粗暴的方法就可以拿标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对于没有经营主体的中小工程商如何合法合规地参与招投标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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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釜分公司模式破解中小工程商招投标困境

中釜集团分公司授权经营模式可以助力中小工程商合法地参与招投标项目。根据《公司法》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分公司作为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属于其他组织,其合法经营权已经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可以广泛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同样可以参与招投标活动。通过分公司合伙人模式,中釜合伙人低成本拥有自己的工程分公司,合伙人作为分公司法定负责人,在总公司支持下自主独立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可以自主参与招投标,同时分公司还可以在总公司支持下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管控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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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达己,中釜愿意与广大合伙人一道,团结力量,优势互补,在不断利好的市场蛋糕中寻求利益增量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