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总公司授权、采样备查、审批,分公司不得私刻、启用印章!

印章是公司的象征,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安全保障作用,印章的刻制和启用是公司治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为了规范分公司的印章管理,日前中釜建设集团发布了《分公司印章管理细则》,明确规定了分公司印章的刻制、启用。

2023.09.09

分公司刻制印章须经集团公司批准并出具授权文件

分公司各类印章统一由集团公司授权刻制与注销,由分公司负责人或印章负责人负责保管;分公司刻制印章未经集团公司批准并出具明确书面授权文件的系违法私刻,其行为构成伪造印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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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印章的启用须经集团公司采样备查

分公司印章的启用应当统一在集团公司相关部门采样备查,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启用(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未经集团公司采样备查的印章均系印章负责人或使用人非法持有或私自伪造,其对外的盖章系非法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民事或刑事法律后果由持有人或加盖人全部承担。

严格遵循先审批后用印

分公司的用印应做到内部逐级审批、严格审核、安全规范的原则,严格执行“先审批后用印、谁经办谁首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开展用印工作。

只有通过规范的程序和合法的授权,我们才能保证印章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各位分公司负责人都应该认识到印章规范管理的重要性,务必要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关于分公司印章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刻制、启用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