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暨建筑节能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为巩固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成果,落实我局2020年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贯彻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促进全市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升,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建设工

2020.11.11

关于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暨建筑节能 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巩固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成果,落实我局2020年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贯彻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促进全市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升,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暨建筑节能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2020年10月12日—19日,我局组织开展了建设工程质量暨建筑节能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分为两个检查组,第一组检查颍上县、阜南县、颍泉区、颍东区、经开区,第二组检查临泉县、太和县、界首市、颍州区、城南新区。共抽查25个项目,其中各县市10个项目,阜城市区15个项目。

检查组对受检项目的质量行为、实体工程质量和工程技术施工资料进行了检查,重点对钢筋、防水卷材、保温节能等原材料进行了抽样检测,对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楼板厚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等进行了实体检测,共下发执法建议书5份,整改通知书21份,对5名个人及1家单位记录不良行为记录,对11名个人及17家单位通报批评。

本次检查共抽取钢筋原材23组,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抽取保温原材23组,截止目前有12组原材检测合格,其中2组网格布、1组岩棉板、1组粘接强度,1组塑料锚栓等共5组材料检测不合格,尚有6组待检测。

抽测回弹95个混凝土构件强度,其中75个构件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要求,合格率79%,抽测板厚16个,合格率,抽测钢筋保护层厚度20个,合格率。

二、存在问题

(一)质量行为方面

1.部分项目参建责任主体履职不到位,关键岗位人员不能到岗履责;部分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行监理职责,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责,现场监理人员与任命文件不符或无任命文件;

2.部分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未按专家论证方案进行实施;

3.部分项目资料签字不齐全、不规范,个别资料出现代签字现象;

4.个别项目玻璃幕墙图纸未经审查合格擅自施工;

5.个别分包单位资质未经监理单位审核。

(二)资料方面

1.质量标准化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施工技术交底没有质量标准化措施内容;

2.部分监理规划引用已经废止的规范标准,监理单位监理细则未根据工程实际编制,工程项目存在监理未下发整改通知单,无平行、旁站、巡视检查记录等问题;

3.部分工程项目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内容不全,影像资料无工程名称和具体部位,地槽验收记录、基础分部划分不正确,验收记录签字不全,勘察单位签字为印章,验收结论不准确;

4.个别项目外墙保温系统材料进场复试指标不全,如匀质保温板未复试体积吸水率、氯离子含量、软化系数等指标,燃烧性能复试未按单位工程送检;

5.部分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内容错误较多,不符合皖2018JZ127匀质保温板图集要求,个别项目施工图总说明中建筑节能做法与节能设计专篇不一致;

6.部分项目未提供柱与梁板混凝土强度相差一个以上强度等级时混凝土浇筑的专项方案及相关施工记录;

7.部分项目同条件养护试块及标养试块龄期不符合规范要求;

8.个别项目提供的平行检查记录、巡视检查记录非本项目人员签字;

9.个别项目未制定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方案,无具体落实措施。

(三)实体质量方面

1.部分项目无建筑节能施工样板验收记录,部分节能原材料进场未经复试合格擅自使用,门窗进场未报验、无检测资料就已进行安装,个别项目建筑节能技术交底与设计不符,施工现场未做节能样板,幕墙节点施工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岩棉板粘贴、锚栓固定、网格布铺贴不符合规范要求;

2.部分项目外墙保温系统阳角、阴角处网格布未按标准进行加强,未设置系统变形缝,局部防水构造未做;外墙阳角处未双向绕角互相搭接;保温板接头位置未预留网格布搭接接头;外墙保温板铺贴局部使用边长尺寸小于200mm碎板,塑料锚栓采用铁锤敲击钉入,门窗框边板材网格布翻包不规范;

3.个别项目未提供回填土压实度检测报告,基础回填土不符合规范要求;

4.部分剪力墙混凝土有胀模现象,剪力墙根部混凝土不密实,露筋、开裂、蜂窝、麻面现象较多,外观质量缺陷修补未见专项方案,缺陷处理记录内容不完整。

5.部分项目后浇带未按设计要求留置,且后浇带模板未设置独立支撑体系,擅自拆除;

6.个别项目剪力墙12mm直径主筋电渣压力焊接头错位较为普遍,部分暗柱主筋搭接长度不足,剪力墙拉筋普遍未绑扎,部分项目抗震钢筋未做反向弯曲检测;个别剪力墙水平筋在构造边缘暗柱部位,构造不符合16G101和17G101图集规定;

7.个别项目填充砌体马牙槎留置不正确;

8.个别项目外门窗洞口砌体部位采用射钉固定,违反GB50210-2018第6.1.11条强制性条文规定。

三、处理意见

(一)各县市项目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整改并进行处理,整改处理结果及时上报检查组;

(二)市区项目处理情况:

1.对荷兰小镇C区17#楼施工单位安徽广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王永礼通报批评,对监理单位安徽万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路志刚通报批评;

2.对鸿樾府小区6#楼施工单位安徽南天建设有限公司通报批评;

3.对大城小院住宅小区6#楼建设单位阜阳市洪仁开元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上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张辰辰、监理单位安徽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总监理工程师张随山通报批评;

4.对颍泉区棚户区改造抱龙安置区产业化工程(二期)16#楼施工单位安徽鸿路钢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王成成、监理单位合肥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王化龙通报批评;

5.对阜阳碧桂园抱龙湾13#楼施工单位中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熊思东、监理单位安徽万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总监理工程师李玉法通报批评;

6.对名仕悦府12#楼要求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对施工单位合肥市义兴建筑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记录不良行为记录1次,公示期6个月,对项目经理刘柏平记录不良行为记录1次,公示期1年,对总监理工程师王善文记录不良行为记录1次,公示期1年;

7.对金悦·君庭2#楼施工单位阜阳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马慧标记录不良行为1次,公示期1年,对建设单位安徽金悦置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省科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总监理工程师韩瀚通报批评;

8.对荣信·绿源公馆13#楼施工单位阜阳市荣宇建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成俊记录不良行为1次,公示期1年,对监理单位河南省育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及总监理工程师齐云龙、结构实体检测单位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批评;

9.对阜阳高速时代御府Y17#楼施工单位江苏双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批评,对施工单位江苏双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蒋俊国记录不良行为1次,公示期1年,对建设单位高速地产集团阜阳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总监理工程师刘海静、桩基检测单位安徽省建院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通报批评。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对本次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认真整改彻底处理,整改情况及时书面上报质量监督机构。同时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原因,系统梳理,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整改落实,确保工程质量;

2.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梳理研究检查通报的质量问题,举一反三,检视质量监管工作中的漏洞,制定针对性措施,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出现。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要求,提高参建单位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提高工程实体质量整体水平,形成工程参建单位自觉依法依规建设,持续提升工程质量,提升建设工程品质的良好局面;

3.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要以质量管理标准化、常见质量问题治理为抓手,认真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持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问题排查和监督执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创新监管手段,找准薄弱环节,加大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确保工程质量总体受控。

附件:建设工程质量暨建筑节能实施情况专项检查问题汇总表

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