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资质投标将要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借用资质——所谓借用资质,就是投标人自己不具备或没有投标资质。

2024.03.15

投标人为了能够投标,借用符合条件的资质证明材料,领取法人代表授权书,借用公章等... ...参与投标的行为。殊不知,借用资质投标属于违法行为,有着严峻的法律后果。

借用资质投标的法律后果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合法合规获取资质新途径

对于需要资质但又无力承担高昂维护成本、借用资质又面临极大风险的中小工程商来说,中釜开创的分公司合伙人模式算得上是一个快捷、低成本、合法合规的解决方案。通过授权合作伙伴为分公司法定负责人,中小工程商可以快速低成本拥有自己的工程分公司。合伙人作为分公司法定负责人,可以利用集团强大的人才、资本及完善的工程资质资源,充分发挥自身机动灵活、资源广泛的优势,合法合规承接各类项目;分公司还可以合法地参与各类招投标项目,同时共享业绩,在总公司支持下自主独立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根据《公司法》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下属派出机构--从法定承属关系上自然具备了总公司的全套工程施工资质,在项目实施上可以看作是总公司在外的项目部门,代表总公司实施相关业务工作,因此依法设立且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使用总公司资质开展业务合法合规,总公司的资质也就是分公司自己的资质。同时,分公司作为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属于其他组织,其合法经营权已经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可以广泛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同样可以参与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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